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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9, 2007

口译学习有难度


用钟述孔《实用口译手册里》里的话说就是,口译过程中矛盾重重,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准确理解原讲话内容以及忠实、流畅地翻将其译成目标语言二者之间的矛盾。其实,在这一步之前还有一个矛盾,就是能否准确理解原讲话内容。


这两天试着做书里的练习,发现口译跟笔译确实十分的不同。做着练习,心里时常有深深的挫折感:理解别人的话,再用另外一种语言讲出来原来是如此之难!我开始怀疑自己的中文表达能力有问题。我一直都认为,一个口齿伶俐的人绝对不是他的嘴巴与常人有何特别之处,而是他的头脑,或者说他的头脑和嘴巴之间所建立起来的快速反应机制与常人有所不同。现在,我说话混乱就意味着我的头脑混乱。这是一个多么让我感到沮丧的发现!


我还到网上搜索了一下,除了发现那些口译"前辈"(其中有大四的在校学生)以外,似乎考一个口译证书成了不少人的"业余爱好"。另外,我还看到一个前辈指点,说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口译或者同传,所要做的工作如果量化一下就是:书至少看500本,听至少10000个小时,跟读、复述至少1000小时等等。我估算了一下,加起来没有十年的时光,口译这把剑估计也不够灵光。

我现在其实不知道口译的道路开始之后能走多远。不管怎们样,我希望这是一次挑战自我的机会--至少通过自己艰苦的努力让英语上一个大台阶。这样,就算无奈地回到辛苦的笔译之路,也是提高了N个层次之后的我。

另外,据我现在的揣测,要挣"大钱",真正的道路不是口译或者同传,而仍然是笔译,或者说是"笔头"。口译或者同传毕竟是"体力活",年纪大了就干不动了;而要是写出一本或者译出一本好的、有价值的书,可以一直卖到自己垂垂老矣。唉,哲学一点地说:这可能是个轮回吧。

(欢迎下载收听我的口译练习录音!如果给出建议,则在下感谢之情难以言表。地址:http://surefire.cn/r)

November 2, 2006

外语学习的感悟

要说我学英语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从上初中时的1990年算起,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六年了。也许应该可以了吧!可是,随着看的书越来越多,又偶尔听一听那种语言到底是怎么讲的,我现在发现自己其实所知甚少,于是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小。可以用诚惶诚恐来形容啦!

这么多年了,也有了一点也许不太成熟的看法。现在,我把它写出来,与有兴趣的读者诸君分享。

虽然外语难学,但好在外语还是可以精通的。原因在于,尽管两种语言的在文字、语法等等方面是不同的,但是作为语言存在基础的各种概念和社会制度等等方面是相通的或者至少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之间是相通的。如果这些不通,学习外语估计就是死路了。

人的本性到哪里都是一样的,所做的事情都差不多,不管他说什么语言。比如,人类的情感。只要是人,就有爱恨情仇。表达这些东西的语言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哪里的人都会喜爱、憎恨、热爱、眼红、嫉妒、不满。哪里都有浪费、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等等等。

比如,中国各种考试都有思想政治课一项,我们被迫去学自己也不相信的这个思想、那个理论。这些东西国外有否?虽然我没调查过,可能没发言权。但是,我坚信哪个国家都有这种东西。我的理由是,任何一个国家至少都需要一种表面上的东西当作自己的脸皮,来把这个国家的国民"团结"在一起。这个东西在各个国家之间是相通的,都有!至于考不考试,那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我知道一个东西:据说外国人归化为美国公民时是要"考试"的。嘿嘿,申请人怎么着也得学习学习美国版的人权、自由、民主和历史才能通过考试吧?

还比如浪费。据说外国人的生活方式要比我会节省,而且比我们愿意节省。很多有脸皮的国人对此汗颜不已。要我说,浪费也得讲个浪费的本钱。比如说我。让我一个月浪费出去一头大象也不太可能,因为我一个月也挣不来一头大象,何谈浪费出去一头大象?另外,他们其实比我们早几十年或者上百年就已经浪费过、污染过、压迫过、保守过、落后过,只不过现在他们比我们貌似节约、清洁、宽容、开放、先进了一些而已。

所以呢,同志们,如果有人再说富有的西方人比我们会节省、愿意节省,你不必感到"汗颜",因为他们浪费的一点就够你吃一阵子的了。中国人把这叫"拔一根毫毛比你腰粗"。不信?拿你做个例子,假设你一年用掉六根牙刷,而一个比你穷的人一年用一根牙刷,那你浪费的程度比人家大五倍。

我不用调查就知道,富人生活方式的本质就是浪费;我也知道,富国浪费一个月够穷国吃半年。

还比如懒惰。人说话、写字是会懒惰的。比如,英语里的名词分可数和不可数,动词分及物和不及物。我想,他们累不累啊?分这么细干嘛?后来我发现,他们确实也是嫌麻烦的,因为英语里的名词大多数都是可数和不可数双重身份;动词也都是及物和不及物两种风格,只有极少数才"钉是钉铆是铆",根本不用为这个问题太觉烦恼!

我觉得说话都是通的。中文里,我想吃巧克力糖时,会对某人说:"我来个巧克力"。这么说自然没什么问题。英语里说,只要不会让人搞不清楚我到底想要一块巧克力糖还是一杯热巧克力时,我就说"I'd like a chocolate"也一定不会有问题!Chocolate表示一种物质时,是不可数的;具体到某种食品肯定就是可数啦,要不然人多了怎么"分"巧克力呢?

还比如,各位可能都知道,北京街头的英文的道路标志等错误极多。很久之前的一天在电视看见一位貌似专家的人说:北京的这个桥、那个桥的英文标志名称不应该是bridge,而应该是overpass、flyover等等。虽然我没仔细研究过这个几个词,但是我就是不信他说的话。我心里想,英语会认真到如此近乎"发傻"的程度吗?从路的一边跨过马路到另一边的东西不就是个"bridge"的样子吗? Bridge怎么会是错的?讲英语的人不会那么"勤劳"的!我的字典也证明,那种东西是可以叫做bridge的!

再举两个例子,我们说赚"大钱",写"大写字母"。刚过英语四级的人可能会琢磨,"大钱"就是big money,"大写字母"就是big letter呗!可他不一定不敢确定!在此,我很高兴的告诉他,老外也不比我勤劳、认真到哪里去!英语里的big money、big letter就是我们的"大钱"和"大写字母"。

October 31, 2006

关于英语的读音

对于外国人来说,学英语苦恼的一个地方是这种语言不像中文那样有一个标准的读音可以参照。这么说也许不对,因为港澳台人们所讲的中文大概也算他们的标准吧。

我选的读音是"美国普通话"。据说,这种口音是美国广播电视普遍采用的读音标准。这种口音的根据地是美国的中西部几个州(Ohio, Indiana, Illinois, Wisconsin, Minnesota, Kansas, Nebreska, Iowa, Missouri, Michigan, North and South Dokotas and Oklahoma)。英语学了这么长时间还说这个问题,显得很"没营养",但是考虑到美国那几亿人东南西北口音都不一样,而且都觉得别人的口音才是方言,就有必要选择其中一个了。

以"美国中西部读音为基础的美国普通话"对于学英语的外国人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吧,至少他们的广播电视大体上是这种口音。

让我感到困惑的是美国人所讲英语中出现的"cot-caught"中元音趋同的现象。我也没辙,我的做法是,拿一本英国出版的词典,凡是上面标短元音的一律读作cot的元音;凡是标长元音的一律读作caught的元音!

至于N种英语的用法问题。我想作为一个外国人的我,兼收并蓄更好一点,反正我哪部分英语也不属于。至于系统性的用法,我就遵守美国普通话的标准了。